4 桥梁养护与维修 ============================================== .. raw:: html

4 桥梁养护与维修

4.1 一般规定 --------------------------- .. raw:: html

4.1.1 桥梁养护工作应结合桥梁的养护检查等级开展,对桥梁检查中发现的病害应制订相应的养护维修方案并及时处治。

4.1.2 桥梁养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桥梁外观整洁。
  2. 结构无损坏,无异常变形,稳定性良好。
  3. 桥面铺装坚实平整,纵、横坡适度,桥头平顺。
  4. 桥面系各构件、支座及附属设施等状态完好、功能正常、布置合理。
  5. 基础无冲蚀。

4.1.3 检查评定发现桥梁承载能力、刚度或稳定性不足时,应按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要求进行维修加固。

4.1.4 桥梁应设置用于观测、检查和维修的通道或设施。

4.1.5 钢筋保护层无法满足规范要求或桥梁处于腐蚀环境时,宜增设防腐措施确保其耐久性。

4.1.6 养护维修工程改变桥梁气动外形、结构体系、连接方式或应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时,应对养护设计和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和安全评估。

4.1.7 桥梁增加其他用途,应经过专业机构评估并取得桥梁主管部门的许可。

4.1.8 桥梁养护作业中,为满足维修加固项目的工艺、材料要求,必要时应实施交通管制。

4.1.9 桥梁养护工程作业,必须按现行《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的要求实施。

4.2 桥面系养护与维修 --------------------------- .. raw:: html

4.2.1 桥面铺装及防水层养护与维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桥面应经常清扫,排除积水,清除泥土、杂物、积雪和冰凌等,保持桥面平整、清洁。
  2. 沥青混凝土桥面出现泛油、拥包、裂缝、波浪、坑槽、车辙等病害时,应及时处治。根据损坏程度,局部修补或整跨铣刨重新铺设铺装层,并应满足现行《公路沥青路面养护技术规范》(JTG 5142)的相关技术要求。
  3. 水泥混凝土桥面出现断缝、拱胀、错台、起皮、露骨等病害时,应及时处理。根据损坏程度,将原铺装整块或整跨凿除,重铺新的铺装层,并应满足现行《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养护技术规范》(JTJ 073.1)的相关技术要求。局部修补时严禁使用普通配比混凝土替代防水混凝土。
  4. 桥面铺装养护维修及改造,拟改造的桥面铺装厚度大于原桥铺装层厚度时,应经过技术论证或检算。沥青混凝土微表处或罩面养护时,不得覆盖伸缩装置。
  5. 桥面防水层损坏,应及时修复。

4.2.2 排水系统应满足排水需要,保持完好和畅通,有损坏时应及时维修或更换,有堵塞时应及时疏通。

4.2.3 人行道、栏杆、护栏养护与维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人行道、栏杆、护栏各构件等应牢固并保持完好状态,有损坏时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2. 伸缩装置处的栏杆或护栏应满足结构的变形需要。
  3. 钢护栏及钢筋混凝土护栏上的外露钢构件应根据环境条件定期涂装。
  4. 桥梁两端的栏杆柱或防撞墙端面,涂有立面标记或警示标志的,应保持标记、标志鲜明。

4.2.4 桥梁照明养护与维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桥上灯柱等设备应保持完好,照明设备锚固支撑应牢固可靠,有缺损时应及时维修。
  2. 灯具或供电系统老化、损坏应及时更换或维修。
  3. 应确保照明设施电线不外露,接线盒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4. 增设照明设施宜置于桥梁内侧,不得影响桥梁养护维修及行车安全。

4.2.5 伸缩装置养护与维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伸缩装置的养护,应满足下列规定:
  •    1)伸缩装置应平整、直顺、无漏水,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    2)应经常清除伸缩装置的缝内积土、垃圾等杂物,使其发挥正常作用。
  •    3)伸缩装置的密封橡胶带(止水带)损坏后,应及时更换。密封橡胶带的选择,应满足其规格和性能要求。
  •    4)钢板(梳齿型)伸缩装置的钢板开焊时,应及时补焊;螺栓松动、脱落时,应及时维修。
    1. 伸缩装置出现下列病害时,应及时进行更换:
  •    1)U 形锌铁皮伸缩装置的锌铁皮老化、开裂、断裂。
  •    2)钢板伸缩装置的钢板变形、翘曲、脱落。
  •    3)橡胶条伸缩装置的橡胶条老化、脱落,固定角钢变形、松动。
  •    4)板式橡胶伸缩装置的橡胶板老化、开裂,预埋螺栓松脱,伸缩失效。
  •    5)伸缩装置的弹性元件或其他连接构件疲劳或失效,影响伸缩装置正常使用。
    1. 更换伸缩装置时宜选择技术先进合理的伸缩装置,伸缩量应满足桥跨结构变形需要,安装应牢固、平整、不漏水。
    2. 伸缩装置锚固区混凝土应完好,有开裂、松散时应及时修复。
    3. 维修或更换伸缩装置时,应实施交通管制。在锚固区混凝土强度未达到设计要求时,不得开放交通。

    4.2.6 桥头搭板脱空、断裂或枕梁下沉引起桥路连接不顺适,影响行车安全时,应进行维修处理。

    4.2.7 标志、标线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与维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桥梁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设施应齐全、醒目、牢固,标志板应整洁、完好,有损坏时应及时维修更换。
    2. 交通标线应经常保持完好、清晰,宜定期重涂。
    3. 桥梁的防眩板应保持齐全、牢固,有损坏时应及时维修更换。
    4. 桥梁的防护隔离设施应完整、牢固,有损坏时应及时维修。

    4.2.8 利用桥梁架设管线、广告牌等设施,应通过相应的技术论证,并报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同意,不得影响桥梁正常养护。

    4.3 梁桥上部结构的养护与维修 --------------------------------------- .. raw:: html

    4.3.1 钢筋混凝土梁桥上部结构养护与维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保持结构完好、无缺损
    2. 梁(板)开裂时,应视裂缝性质和影响程度,及时采取相应处治措施。
    3. 梁(板)存在表观缺陷时,应予维修。
    4. 箱梁或空心板内应保持干燥、无积水。
    5. 箱梁内应保持通风良好。
    6. 梁体受水侵蚀时,应采取必要的截水措施。
    7. 装配式组合梁(板)桥,纵、横向联系出现开裂、开焊、破损等病害时,应及时修复。
    8. 主梁持续下挠或挠度超过设计规定的允许值时,应进行特殊检查评估并及时加固处治。
    9. 混凝土梁发生纵、横向异常变位,支点位置发生异常角变位或过大沉降时,应及时处治。
    10. 混凝土梁受到车辆或船舶等撞击后,应根据检测评估结果及时处治。

    4.3.2 预应力混凝土梁桥养护与维修除应满足本规范 第 4.3.1 条 的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预应力体系各组成部分应保持完好、有效。
    2. 全预应力及部分预应力 A 类构件出现结构性裂缝时,应及时维修加固。
    3. 预应力混凝土锚固区存在破损、开裂、剥落、封锚不严、锚具暴露等缺陷时,应及时维修加固。
    4. 发现预应力钢束存在严重锈蚀等缺陷时,应及时处治。
    5. 体外预应力钢束存在表面防护严重破损、锈蚀、断丝,夹片破损、失效时,应及时维修或更换;锚固块、转向块与梁体结合区域出现超限的结构裂缝时,应及时加固处治。
    6. 预制节段拼装的预应力混凝土梁桥,拼接缝部位出现接触不紧密、拼接材料老化等病害时,应及时维修加固。
    4.4 拱桥上部结构的养护与维修 -------------------------------------- .. raw:: html

    4.4.1 圬工拱桥养护与维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圬工结构应保持表面整洁、完整,无杂草。
    2. 圬工结构出现空洞、孔洞或砌块断裂、压碎、松动、脱落等病害时,应及时维修或加固。
    3. 砌筑砂浆脱落、不饱满导致主拱圈整体性差时,应及时修复。
    4. 圬工结构发生异常变形或出现结构裂缝时,应进行特殊检查评估并及时处治。

    4.4.2 混凝土拱桥养护与维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拱圈应保持结构完好、无缺损。存在表观缺陷时,应予维修。
    2. 箱形拱拱圈应保持通气孔、排(进)水孔畅通。
    3. 主拱圈开裂,应视裂缝性质和影响程度,及时采取相应处治措施。
    4. 肋拱、双曲拱、桁架拱、刚架拱的肋间横向联系出现开裂、破损病害时,应及时修复。
    5. 双曲拱桥拱波的纵向开裂、渗水等缺陷应及时修复。
    6. 桁架拱、刚架拱、系杆拱因节点强度不足引起节点及杆件端部开裂时,应及时加固处治。
    7. 预制拼装拱桥的铰缝、横向接缝存在开裂、破损等缺陷时,应予修复。
    8. 主拱圈变形异常或拱顶下挠严重时,应进行特殊检查评估并及时加固处治。
    9. 中、下承式拱桥吊杆(索)的养护与维修应按本规范第 4.7 节吊索相关内容执行。
    10. 系杆拱桥的混凝土系杆出现裂缝时,应及时维修处治。系杆的锚固区存在破损、开裂、剥落、封锚不严、锚具暴露等缺陷时,应及时维修加固。

    4.4.3 拱上建筑的养护与维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拱式腹拱的拱铰及变形缝应保持工作正常,有杂物时应予以清除。
    2. 腹拱、侧墙出现开裂、破损、错位、倾斜或外移等病害时,应及时修复。
    3. 拱上填料应密实、无沉陷,有沉陷时应及时处治;拱背防排水系统应保持畅通。
    4. 梁式拱上结构的养护维修,应按本规范第 4.3 节相关内容执行。立柱、立墙的养护与维修,应按本规范第 4.8 节相关内容执行。
    5. 双曲拱桥拱波、刚架拱桥微弯板等存在露筋、开裂及塌陷等病害时,应及时修复。

    4.4.4 钢拱桥养护与维修参见本章相关内容,其中钢构件的养护与维修应按本规范第 4.5 节相关内容执行。

    4.4.5 钢管混凝土拱桥、钢-混凝土组合结构拱桥养护与维修除应满足本规范第 4.4.2条第 4.5 节第 4.7 节相关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拱肋、吊杆和锚头应保持清洁,宜定期对拱肋表面涂装进行修复。
    2. 应及时排出锚头防护罩内积水和拱座处积水,并保持清洁干燥。
    3. 吊杆应加强横向冲击防护,并注意防水、防锈,发现油脂渗漏时,应补注防锈油脂,修复渗漏部位。
    4. 钢管混凝土结构存在管内混凝土脱空时,应予处治。
    5. 拱脚外包混凝土出现开裂时,应及时维修加固。
    4.5 钢结构的养护与维修 --------------------------------------- .. raw:: html

    4.5.1 钢结构的养护与维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结构外观应保持清洁,并保持泄水孔或排水槽通畅。
    2. 钢结构应定期进行涂装防锈。油漆失效区域应及时除锈补漆。钢结构杆件在维修后,应及时涂漆防锈。
    3. 构件连接螺栓有松动、缺失时,应及时拧紧、补充,对高强螺栓,必须施加设计的预加力。
    4. 钢构件出现裂纹或异常变形时,应进行特殊检查评估并及时加固处治。
    5. 应及时更换松动和损坏的铆钉。更换过的铆钉在检验之后,均应涂上与桥梁结构显著不同的颜色,并记录其数量和位置。
    6. 焊接连接的构件,焊缝处发现裂纹、气孔、未熔合、夹渣、未填满、弧坑等缺陷时,应进行返修焊,焊后的焊缝应打磨匀顺。
    7. 钢板梁由于穿孔或破裂削弱断面时,可补贴钢板或用钢夹板夹紧处理。钢板受到较短和较深的创伤时,宜用电焊填补。
    8. 钢桁梁可采用增补钢板、角钢或槽钢等方法进行维修。连接方式可采用栓接或焊接。
    9. 连接杆件有损坏或强度不足时,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4.5.2 钢构件屈曲、撞击造成损伤、开裂或退化以及验算证明不满足有关要求的构件应进行更换。承载能力不足的构件可通过粘贴钢板或型钢予以加强。

    4.6 斜拉桥上部结构的养护与维修 --------------------------------------- .. raw:: html

    4.6.1 斜拉索的养护与维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保持索体表面清洁,及时清除附着物。
    2. 拉索锚具及护筒内应保持清洁、干燥。锚头漏水、渗水时,应及时将水排出并予以修复。
    3. 定期更换拉索两端锚具锚杯内的防护油。
    4. 定期更换钢护筒与套管连接处的防水垫圈及阻尼垫圈。
    5. 定期对拉索两端钢护筒做涂漆、防锈处理。发现钢护筒开裂、渗水、漏水时,应及时处治。
    6. 锚固系统的钢构件出现锈蚀时,应及时除锈和做防腐处理。
    7. 斜拉索护套出现大量表层裂缝或破损严重时,应及时修补。
    8. 斜拉索钢丝锈蚀后,应进行特殊检查评估并及时维修或更换。
    9. 锚具或其连接螺栓、锚拉板等构件存在开裂、变形时,应进行特殊检查评估并及时维修加固。

    4.6.2 斜拉索减振装置的维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阻尼装置各部位应完整、清洁,及时清除油污、杂物等,保持其正常工作状态。
    2. 检测发现斜拉索振幅过大,没有减振措施时,应增设减振设施;有减振措施时,应检查其有效性,分析原因,进行修复或更换。
    3. 对外置阻尼器,应结合构造、类型进行维修。阻尼器内的橡胶防护圈损坏或脱落时,应及时更换。

    4.6.3 主梁的养护与维修除应按本规范第 4.3 节第 4.5 节相关内容执行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混凝土主梁的拉索锚固区出现开裂、渗水时,应进行特殊检查评估并及时加固处治。
    2. 钢结构主梁在拉索锚固区,钢构件出现裂纹、变形、锈蚀、渗水时,应进行特殊检查评估并及时加固处治。

    4.6.4 索塔的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保持索塔表面清洁,及时清除表面杂物。
    2. 空心索塔内应保持通风干燥。
    3. 索塔的排水系统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应保持索塔顶面、内部、横梁等位置无积水。
    4. 塔顶变位异常时,应进行特殊检查评估并及时处治。
    5. 索塔的其他养护与维修应按本规范第 4.8.1 条第 4.5 节相关内容执行。

    4.6.5 斜拉索的调索与换索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拉索索力存在异常时,应增加检测频率,出现下列情况时应进行调索:
  •    1)主梁、主塔线形有异常变化;
  •    2)索力偏差超过 10%或超过设计规定容许值;
  •    3)上部结构恒载分布有改变。
    1. 斜拉索出现下列情况时应及时更换:
  •    1)拉索钢丝严重锈蚀或出现断丝,经评估无法继续利用;
  •    2)拉索护套损伤严重且无法修复;
  •    3)锚具损坏且无法修复;
  •    4)由于荷载增加或其他因素导致拉索索力超出安全限值,且通过调索无法解决;
  •    5)拉索使用年限超过设计使用寿命;
  •    6)拉索存在其他严重损伤且无法修复。
    1. 调索时张拉的顺序、级次和量值应符合设计规定。调索、换索后必须对全桥斜拉索的索力和主梁高程进行测定。
    2. 仅更换部分斜拉索时,应考虑新旧索的匹配性。
    3. 更换下来的拉索宜进行详细的锈蚀检验,测定有代表性索体的剩余承载力,为今后养护维修提供借鉴和依据。

    4.6.6 设有辅助墩的斜拉桥,应对主塔与辅助墩的不均匀沉降进行监测。主塔与辅助墩的不均匀沉降量超过设计要求时,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调整。

    4.6.7 塔身与梁体间的横向限位装置应保持工作正常。有异常时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4.7 悬索桥上部结构的养护与维修 --------------------------------------- .. raw:: html

    4.7.1 主缆的养护与维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保持主缆清洁,及时清除其表面的积冰、尘土和油污。
    2. 主缆防护层有开裂、剥落时,应尽快修复。
    3. 主缆内部应保持干燥状态,存在积水、渗水时应及时将水排出,通过特殊检查后及时采取处治措施,必要时应检查主缆钢丝是否锈蚀,并及时处治。
    4. 应防止主缆索股的锚头、锚杆、裸露索股、分索器、散索鞍等处发生锈蚀。发现涂装剥落、锈蚀应及时处治。应及时清除表面尘垢、积水,定期涂刷防腐涂装、更换防腐油脂。
    5. 主缆采用涂敷油脂防锈并用简易包裹做防护层时,应定期更换油脂及防护层,保持其完好状态。
    6. 缠丝的漆膜有损坏(开裂、碎片等)或分层剥落时,应重新涂装。
    7. 缠丝断裂散开时,应先观察主缆是否锈蚀,待除锈后重新缠丝、油漆,保证主缆防护层完好。
    8. 主缆存在锈蚀或断丝时,应对主缆进行特殊检查,根据腐蚀和断丝情况,研究确定采用局部重新缠丝或更换。
    9. 对于裂纹扩展至 50%直径以上,或腐坑已消弱截面 50%以上的主缆钢丝,应考虑更换。
    10. 主缆断丝较多时,应经过详细计算后采取降低荷载等级或加固、更换主缆等措施,保证结构的安全性。
    11. 主缆线形应满足设计要求,各索股的受力应保持均匀。经检查个别索股受力出现明显偏差、松弛或过紧时,应进行调整。
    12. 主缆存在线形变化时,应研究、分析原因,可考虑对主缆线形进行适当调整。

    4.7.2 吊索的养护与维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保持保护层、止水密封圈、防雨罩等处于完好状态。
    2. 经常清除十字撑(减振架)与吊索连接部位的尘垢、积水,保持防锈涂层完好。
    3. 索夹及其螺杆的涂装有开裂、剥落,或索夹上缝隙间及索夹端部的填缝料有开裂、剥落时,应及时修复。
    4. 索夹的紧固螺栓应保持在合理的受力状态,不得松动。有松动时应及时紧固。
    5. 定期对吊索系统各构件涂刷防锈漆,始终保持涂层完好。
    6. 索夹腐蚀严重,或夹壁、耳板开裂,或根据检查评估结果认为索夹不能继续使用时,应更换索夹。
    7. 索夹螺杆、螺母、垫圈经评估需要更换时,应逐个更换。
    8. 索夹高强度拉杆应保持足够的张力,不宜超出设计值±10 kN。超出限值时应予以调整。
    9. 索夹发生滑移时,应予以恢复。
    10.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更换吊索:断丝数大于索体钢丝总数的 5%;索体出现严重锈蚀,锈蚀程度大于钢丝全截面的 5%;锚杯内螺纹削弱,导致承载力不能满足设计要求;吊索锚头发生裂纹或破损;使用年限超过设计使用寿命。
    11. 吊杆上安装的制振十字撑断裂,必须及时更换。
    12. 吊杆索力与开通运营时的索力(或前次实测数据)相差较大(超过 10%)时,应查明原因,并结合主缆线形、主梁线形的变化,研究确定是否需要调整吊杆索力。

    4.7.3 索鞍的养护与维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及时清除主索鞍、散索鞍表面的尘土、杂物、积水(雪)。发现锈蚀应及时除锈并重新涂刷防锈漆。索鞍的辊轴或滑板应保持正常工作状态。
    2. 主索鞍紧固鞍座的螺栓及鞍座上加紧主缆的螺杆、螺帽有松动时,应及时拧紧;有锈蚀时,应除锈并重新涂刷防锈漆。
    3. 索鞍防护罩应保持完好。防护罩内有除湿设备的应保持除湿设备工作正常,出现故障应及时维修;防护罩内填充油脂应定期补充油脂。
    4. 全铸、全焊、铸焊结合的鞍座局部出现裂纹时,可采取钻孔止裂、磨除(浅层椭圆裂纹)、补焊等措施进行处理。索鞍根部或散索鞍摇臂下部出现较严重裂纹且无法修补时,应更换鞍座。

    4.7.4 加劲梁的养护与维修应按本规范第 4.3 节第 4.5 节相关内容执行。

    4.7.5 主塔的养护与维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保持主塔表面清洁,及时清除表面杂物。
    2. 塔顶变位异常时,应进行特殊检查评估并及时处治。
    3. 主塔的其他养护与维修内容应按本规范第 4.8.1 条第 4.5 节相关内容执行。
    4.8 桥梁下部结构的养护与维修 --------------------------------------- .. raw:: html

    4.8.1 桥梁墩台的养护与维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保持墩台表面清洁,及时清除墩台表面的青苔、杂草、灌木和污物。
    2. 混凝土墩台表面存在侵蚀剥落、蜂窝、麻面、露筋及钢筋锈蚀等缺陷时,应及时修复。
    3. 墩台开裂时,应根据裂缝性质和影响程度,及时采取相应处治措施。
    4. 圬工砌体的砌缝脱落时,应重新勾缝;圬工砌体严重风化、鼓凸或损坏时,应及时维修或加固。
    5. 墩台抗震设施损坏时,应及时修复或改造。
    6. 桥梁墩台发生异常变位时,应进行特殊检查评估并及时加固处治。
    7. 盖梁、系梁的养护维修应按本规范第 4.3 节相关内容执行。

    4.8.2 锥(护)坡及翼(耳)墙的养护与维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锥坡应保持完好。锥坡开裂、沉陷,受洪水冲空时,应及时维修加固。
    2. 翼(耳)墙出现下沉、开裂等损伤时,应及时维修加固。
    4.9 基础、锚碇的养护与维修 --------------------------------------- .. raw:: html

    4.9.1 桥梁基础的养护与维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桩基础存在颈缩、露筋、钢筋锈蚀等缺陷时,必须及时维修加固。
    2. 基础出现下列病害时,应及时维修加固。
  •    1)基础产生结构性裂缝;
  •    2)出现超过允许值的沉降;
  •    3)基础病害致使墩台滑移、倾斜;
  •    4)基础出现大的缺损,使其承载力不足。
    1. 基础冲刷过深或基底局部淘空时,应及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2. 桥下河床铺砌出现局部损坏时,应及时维修。
    3. 高寒地区的桩基础发生浅桩冻拔、深桩环状冻裂时,应予处治。

    4.9.2 锚碇的养护与维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保持锚碇内外清洁,及时清除锚碇表面的青苔、杂草、灌木和污物。
    2. 锚室内的温度、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应保持锚室内通风、照明、除湿系统运转正常,出现异常应及时检查维修。
    3. 应保持锚碇的防排水系统正常工作,锚室内有渗水、积水时,应查明原因,及时排出积水,并对锚碇的防排水系统进行维修或改造。
    4. 锚碇混凝土出现剥落、蜂窝、麻面、裂缝、露筋等病害时,应及时维修处治。
    5. 锚碇及散索鞍、锚固区附近出现裂缝时,应及时维修加固。
    4.10 支座的养护与维修 --------------------------------------- .. raw:: html

    4.10.1 支座的养护与维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保持支座各组件完整、清洁、有效,防止积水、积雪和结冰,并及时清除支座周围的垃圾,保证支座正常工作。
    2. 滚动支座滚动面上每年应涂一层润滑油。在涂油之前,应先清洁滚动面。
    3. 钢支座应除锈防腐。除铰轴和滚动面外,其余部分均应涂漆防锈。
    4. 支座的锚栓应连接紧固,支承垫板应平整紧密。
    5. 养护维修时,应防止橡胶支座与油脂接触,焊接时应对支座进行保护。
    6. 板式橡胶支座局部脱空、偏压时,应予处治。
    7. 高阻尼橡胶支座等减隔震类支座连接构件失效时,应予处治。
    8. 垫石破损等病害,应予处治。

    4.10.2 支座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予以更换:

    1. 支座的固定锚栓剪断并造成其他构件出现病害;轴承有裂纹或切口,辊轴大小不合适;混凝土摆柱出现严重开裂、歪斜等。
    2. 支座上下钢板翘起、断裂。
    3. 板式橡胶支座出现严重不均匀压缩变形,或发生过大的剪切变形、加劲钢板外露或脱胶、橡胶开裂、老化变质。
    4. 橡胶隔震类支座橡胶本体被撕裂。
    5. 小跨径桥梁油毡支座的油毡垫层损坏、掉落、老化。
    6. 支座滑动面磨损严重,或造成其他构件出现病害。
    7. 钢支座主要受力部件出现脱焊,钢部件磨损出现陷凹,或出现较大裂缝、牙板折断或辊轴连杆螺丝剪断、支座卡死等。
    8. 支座存在其他影响桥梁正常运营或结构受力安全的病害。
    4.11 桥梁附属设施的养护与维修 --------------------------------------- .. raw:: html

    4.11.1 防撞、导航、警示标志等附属设施应保持醒目、完好。

    4.11.2 防雷设施的养护与维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桥梁避雷装置应保持完好。避雷针接地线附近严禁堆放物品和修建设施。严禁挖掘地线的覆土,并应采取防冲刷措施。
    2. 在雷雨季节前,应对避雷针和引下线及地线进行检查。发现缺损必须及时修理。

    4.11.3 防抛网的养护与维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防抛网应清洁、完整、有效,有缺损应及时维修。
    2. 应经常检查桥梁防抛网的锚固部位,及时修复锚固区缺陷。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防抛网应及时更换。

    4.11.4 声屏障的养护与维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声屏障应保持整洁完好、安装牢固,并不得影响桥梁结构安全。
    2. 应经常检查声屏障的锚固位置,及时修复锚固区缺陷。

    4.11.5 检修设施的养护与维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检修通道的养护与维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检修道应保持牢固、完好。
  •    2)主梁、主缆、拱圈、桥塔、墩台等检修通道的扶手、栏杆、爬梯、平台、盖板、承重件等钢构件有锈蚀时,应及时除锈并涂刷防锈漆;锚固件有松动时,应及时紧固;撑杆等杆件有弯曲扭转时,应予以校正或更换。
    1. 主梁检查桁车的养护与维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检查桁车应定期检查,保持清洁、完好。
  •    2)轨道与主梁的连接有松动时,应及时拧紧或维修。
  •    3)检查桁车的行走系统、驱动系统、电气系统等,应根据生产厂家提供的使用说明书进行日常养护工作。
    1. 应保持桥塔内、箱梁内的照明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2. 爬梯、工作电梯、观光电梯应定期保养,包括除锈、涂漆、修理损坏的构件等。工作电梯、观光电梯应按生产厂家提供的有关规定或行业规定进行保养。
    3. 检查门应保持完好。

    4.11.6 桥梁监测系统及其他附属设施,应保持完好,运行正常。

    4.11.7 桥梁永久观测点应保持完好。

    4.12 调治构造物的养护与维修 --------------------------------------- .. raw:: html

    4.12.1 导流堤、丁坝、顺坝、格坝和透水坝等调治构造物应保持完好,出现基础淘空、塌陷或其他损毁时应及时修复。

    4.12.2 汛期应及时清除调治构造物周边的漂流物。

    4.12.3 发现调治构造物的位置不当,数量、长度不合理等,不能发挥正常作用时,应予改造。

    4.12.4 因河道变迁、流向不稳定,或因桥梁上下游河道弯曲形成斜流、涡流,危及桥梁墩台、基础、桥头引道时,应因地制宜地增设调治构造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