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桥梁检查、监测与评定 ============================================== .. raw:: html
3.1.1 公路桥梁养护检查等级应分为Ⅰ、Ⅱ、Ⅲ级,分级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3.1.2 桥梁检查应分为初始检查、日常巡查、经常检查、定期检查和特殊检查。
3.1.3 养护检查等级为Ⅰ级的桥梁宜安装结构监测系统对结构状态和各类外荷载作用下的响应情况进行监测,定期将监测结果与桥梁检查结果进行比对和分析。
3.1.4 桥梁评定应包括技术状况评定和适应性评定。
3.2 初始检查 --------------------------- .. raw:: html3.2.1 新建或改建桥梁应进行初始检查。初始检查宜与交工验收同时进行,最迟不得超过交付使用后 1 年。
3.2.2 初始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3.2.3 初始检查后应提交技术状况评定报告。技术状况评定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3.3.1 养护检查等级为Ⅰ、Ⅱ级的桥梁,日常巡查每天不应少于1次;对有特殊照明需求(功能性及装饰性照明、航空航道指示灯等)的桥梁,应适当开展夜间巡查。养护检查等级为Ⅲ级的桥梁,日常巡查每周不应少于1次。遇地震、地质灾害或极端气象时应增加检查频率。
3.3.2 日常巡查可以乘车目测为主,并应做巡检记录,发现明显缺损和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
3.3.3 日常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3.4.1 经常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3.4.2 经常检查宜抵近桥梁结构,以目测结合辅助工具进行。应现场填写“桥梁经常检查记录表”(附录 D)。
3.4.3 经常检查中发现桥梁重要部件缺损严重,应及时上报。
3.4.4 经常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3.5.1 养护检查等级为Ⅰ级的桥梁,定期检查周期不得超过 1 年;养护检查等级为Ⅱ、Ⅲ级的桥梁,定期检查周期不得超过 3 年。
3.5.2 定期检查应接近各部件仔细检查其缺损情况,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3.5.3 桥梁永久观测点设置及检测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
| 检测项目 | 永久观测点 | |
| 1 | 桥面高程 | 每孔不宜少于 10 个点,沿行车道两边(靠缘石处)布设,跨中、L/4、支点等控制截面必须布设 |
| 2 | 墩、台身、锚碇变位 | 布置于墩、台身底部(距地面或常水位 0.5~2 m)、桥台侧墙尾部顶面和锚碇的上、下游两侧各 1~2 点 |
| 3 | 墩、台身、索塔倾斜度 | 墩、台身底部(距地面或常水位 0.5~2 m)的上、下游两侧各 1~2 点 |
| 4 | 索塔变位 | 每个索塔不宜少于 2 个点,索塔顶面、塔梁交接处各 1~2 点 |
| 5 | 主缆线形 | 每孔不宜少于 10 个点,沿索夹位置布设,主缆最低点和最高点必须布设 |
| 6 | 拱轴线 | 每孔不宜少于 18 个点,沿拱圈上、下游两侧拱肋中心处在拱顶、L/8、L/4、3L/8、拱脚等控制截面布设 |
| 7 | 拱座变位 | 不宜少于 2 个点,布设于拱座上、下游两侧 |
| 8 | 悬索桥索夹滑移 | 桥塔侧第一对吊杆索夹处各设 1 点 |
| 9 | 索鞍与主塔相对变位 | 索鞍处各设 1 点 |
3.5.4 桥面系的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3.5.5 混凝土梁桥上部结构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3.5.6 钢桥上部结构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3.5.7 拱桥上部结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3.5.8 斜拉桥上部结构及索塔的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3.5.9 悬索桥主要构件的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3.5.10 支座的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3.5.11 桥梁墩台及基础的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3.5.12 附属设施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3.5.13 河床及调治构造物的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3.5.14 定期检查中发现的各种缺损应在现场将其范围、分布特征、程度及检测日期标记清楚。对 3、4、5 类桥梁及有严重缺损的构件,应作影像记录,并附病害状况说明。
3.5.15 定期检查后提交检查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3.5.16 对需限制交通或关闭的桥梁应及时报告并提出建议。
3.6 特殊检查 --------------------------- .. raw:: html3.6.1 下列情况应作特殊检查:
3.6.2 特殊检查应根据检测目的、病害情况和性质,采用仪器设备进行现场测试和其他辅助试验,针对桥梁现状进行检算分析,形成评定结论,提出建议措施。
3.6.3 实施特殊检查前,应充分收集桥梁设计资料、竣工资料、材料试验报告、施工资料、历次检测报告及维修资料等,并现场复核。
3.6.4 特殊检查应包括下列一项或多项内容:
3.6.5 特殊检查后应提交检查报告。检查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3.7.1 对需要开展结构健康监测的桥梁,应结合桥梁实际,遵循“技术先进、经济适用、精准预警”的原则,建立监测体系,并保证监测系统的实效性、可靠性和耐久性。
3.7.2 桥梁结构监测系统的设计、安装、维护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的要求。
3.8 桥梁评定 --------------------------- .. raw:: html3.8.1 桥梁技术状况评定应依据桥梁初始检查、定期检查资料,通过对桥梁各部件技术状况的综合评定,确定桥梁的技术状况等级,提出养护措施。评定应按现行《公路桥梁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T H21)执行。
3.8.2 桥梁技术状况评定等级应分为 1 类、2 类、3 类、4 类、5 类。桥梁技术状况等级及状态描述见表 3.8.2。
| 技术状况等级 | 状态 | 技术状况描述 |
| 1类 | 完好、良好 | 1.主要部件功能与材料均良好; 2.次要部件功能良好,材料有少量(3%以内)轻度缺损; 3.承载能力和桥面行车条件符合设计标准 |
| 2类 | 较好 | 1.主要部件功能良好,材料有少量(3%以内)轻度缺损,结构受力裂缝宽度小于设计限值; 2.次要部件有较多(10%以内)中等缺损; 3.承载能力和桥面行车条件达到设计指标 |
| 3类 | 较差 | 1.主要部件材料有较多(10%以内)中等缺损,结构受力裂缝宽度超过设计限值,或出现轻度功能性病害,发展缓慢,尚能维持正常使用功能; 2.次要部件有大量(10%~20%)严重缺损,功能降低,进一步恶化将不利于主要部件和影响正常交通; 3.承载能力比设计降低 10%以内,桥面行车不舒适 |
| 4类 | 差 | 1.主要部件材料有大量(10%~20%)严重缺损,结构受力裂缝宽度超过设计限值,锈蚀严重,或出现轻度功能性病害,且发展较快。结构变形小于或等于设计限值,功能明显降低。 2.次要部件有 20%以上的严重缺损,失去应有功能,严重影响正常交通。 3.承载能力比设计降低 10%~25% |
| 5类 | 危险 | 1.主要部件出现严重的功能性病害,且有继续扩张现象,关键部位的部分材料强度达到极限,出现部分钢丝或钢筋断裂、混凝土压碎或杆件失稳变形、破损现象,变形大于设计限值,结构的强度、刚度、稳定性和动力响应不能达到交通安全通行的要求。 2.承载能力比设计降低 25%以上 |
3.8.3 应根据桥梁技术状况评定结果,对各类桥梁按表 3.8.3 采取相应的养护对策。
| 技术状况等级 | 养护对策 |
| 1类 | 正常保养或预防养护 |
| 2类 | 修复养护、预防养护 |
| 3类 | 修复养护、加固或更换较大缺陷构件;必要时可进行交通管制 |
| 4类 | 修复养护、加固或改造;及时进行交通管制,必要时封闭交通 |
| 5类 | 及时封闭交通,改建或重建 |
3.8.4 为恢复、保持或提升公路服务功能,结合阶段性专项公路养护治理工作,可对桥梁实施专项养护,包括增设、加固改造、拆除重建、灾后恢复等。
3.8.5 桥梁适应性评定可根据需要进行。评定工作可与定期检查、特殊检查结合进行,可采用下列方法:
3.8.6 对适应性不满足要求的桥梁,应采取提高承载力、加宽、加长、基础防护等改造措施,情况严重时应对桥梁进行改建或重建。当整个路段有多个桥梁的适应性不能满足要求时,应结合路线改造进行方案比较和决策。